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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0 11:14:09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学校决定举办2016年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名称

2016 年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大赛

二、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 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

大赛设立评委会, 由组委会聘请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法律专家等等组成, 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 成立相应机构, 负责本学院赛事的组织开展、作品评审等相关工作。

基本赛制

比赛分为校级和院级两级赛事。校级赛事采取学院申报承办模式, 分为复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院级赛事原则上由各学院自行决定该学院的比赛模式并负责参加校级复赛项目的组织申报。

参赛内容

(一)常规竞赛类

参赛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分为创意设计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社会调研论文竞赛和职业规划共四类竞赛。其中,创业计划竞赛分为成长组和实践组,成长组面向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商业计划书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实践组面向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创意设计竞赛、社会调研论文、职业规划竞赛面向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初赛、复赛作品以文本方式进行评审。决赛采用集中答辩和现场展示、问辩两种方式进行。其中, 创业计划竞赛、社会调研论文竞赛和职业规划竞赛主要采用集中答辩方式; 创意设计竞赛主要采用现场展示、问辩方式。

(二)互联网+专项竞赛类

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成长组: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含)以上;或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三)课题类

大学生创新创业课题申报,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向学校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学生。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课题申报分以下三大类项目: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学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课题作品以文本方式进行评审。

推进步骤

(一)常规竞赛类

大赛主体赛事分院级预赛、校级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 2016年3月至9月, 各学院根据大赛要求组织预赛, 并按时进行校级参赛项目的报备。

2. 2016 年10月上旬, 各学院汇总经预赛产生的参加复赛项目, 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 按照统一要求报送至校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的申报。

3. 2016年11月上旬, 举行校级复赛。评委会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 选出若干参赛项目进入决赛。(职业规划类竞赛作品9月份直接进行决赛)

4. 2016年12月上旬, 举行校级决赛。评委会和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 根据实际情况评出作品奖、单项奖、优秀组织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二)互联网+专项类专项类

1.2016年4月30日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1.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2016年5月中旬,举行校级初赛。评委会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 选出若干参赛项目进入决赛。2015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可以直接进入决赛。

3.2016年6月中旬,举行校级决赛。评委会和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 根据实际情况评出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初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课题类

大学生创新创业课题申报分院级初评、校级复评、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1.2016年9月至10月,各学院根据校创新创业课题申报的要求,组织院级项目初评,并按照相关要求报备到学校。

2.2016年10月至11月,举行校级复评。评委会对送评课题进行评审, 选出若干课题进入学校终评。

3.2016年12月,举行校级终评,确立校级立项课题。

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举办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大赛是响应中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切入点, 是促进学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开展大赛的重要意义, 成立相应的机构并认真做好组织发动、作品遴选和报送等工作。

(二) 层层发动, 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及时把大赛精神传达到每位同学, 以学院为基本单元精心组织,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 广泛动员学生踊跃参与、积极准备。各学院要做好本学院大赛的组织、协调和评审工作, 确保比赛广泛深入开展。有条件的学院在组织院级比赛时, 要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等方式, 发布大赛消息, 接受学生咨询, 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大赛中来。

(三) 坚持宗旨, 建立机制。要坚持立德树人宗旨, 把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理念、创业意识和能力作为大赛的首要目标, 优化资源整合和投入, 制定长期规划, 建立长效机制, 保障大赛持续开展。要重视作品培育选拔,制定奖励办法, 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大赛。积极建立参赛作品转化服务机制,为参赛和获奖项目转化提供服务, 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市场紧密结合。

(四) 加强宣传, 营造氛围。要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对大赛举办情况、赛事成果进行全程宣传报道, 扩大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

大赛组织工作有关事宜, 可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