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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摄影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6-03-27 13:50:56阅读次数:)

第一章 竞赛宗旨

浙江省大学生摄影竞赛是由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主办,浙江传媒学院承办,面向普通高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的摄影类竞赛活动。目的是推动摄影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促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提高指导教师能力水平;丰富大学校园文化,引导大学生提高摄影专业能力和创作水平,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竞赛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传媒学院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

独家媒体支持单位:腾讯•大浙网

竞赛组委会:

主 任:彭少健 浙江传媒学院

副主任:华尔天 浙江工业大学

陈寿灿 浙江工商大学

王渊明 浙江传媒学院

傅剑锋 腾讯•大浙网

金 丹 《照相机》杂志社

周闰三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委 员:李五一 浙江大学

姚 争 浙江传媒学院

胡晓阳 浙江传媒学院

任利民 浙江理工大学

矫 健 中国美术学院

彭 纲 浙江师范大学

邵大浪 浙江财经大学

王 纯 浙江农林大学

陈士宏 杭州师范大学

林 曦 浙江工业大学

刘士斌 浙江中医药大学

林 松 浙江工商大学

涂 慧 宁波大学

蓝法勤 丽水学院

杨 珂 绍兴文理学院

叶君奋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丁洁琼 宁波大红鹰学院

秘书长:胡晓阳(兼) 浙江传媒学院

副秘书长:

李华春、项雁 浙江传媒学院

倪华初 腾讯•大浙网

竞赛组委会接受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的领导,负责竞赛组织工作,负责确定竞赛程序、竞赛形式、认定评审结果,对有争议事项的仲裁,对竞赛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竞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办公室,秘书处和办公室设在浙江传媒学院。秘书处和办公室在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及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承担竞赛工作。

第三章 参赛对象及名额

本届竞赛分专业组、非专业组和网络组。

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参赛对象为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包括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参赛作品由各高校通过校内竞赛选拔统一寄送。各高校专业组、非专业组作品投送数量上限分别为30件(单幅作品每幅为1件、组照每组为1件,下同),每一组中的每一类别投送数量上限为12件;同时,两组合计不得超过50件,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不得超过2件(不含网络组)。专业组参赛对象为摄影专业和摄影专业方向学生,非专业组参赛对象为除专业组参赛对象外的高校其他专业学生;非专业组参赛对象可自愿参加专业组比赛,专业组参赛对象不得参加非专业组比赛。

网络组参赛对象为省内外普通本科院校(包括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通过网络自由投稿,投稿数量不限。

第四章 竞赛项目与规则

1、大赛内容

竞赛分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3个类别。

纪实摄影作品类:以形成历史图像文献为目标,涵盖关注自然环境生态、人类社会生活的各类题材。作品形式包括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

艺术摄影作品类:以追求艺术效果为目标、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涵盖以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社会生活、民俗风情、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题材为对象进行审美表现的作品,也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商业摄影作品类: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以摄影影像为作品主体元素,涵盖时装、建筑、交通工具、家电等各类商业题材,允许使用各种后期加工手段。

2、比赛规则

竞赛只接受电子影像文件稿件,纸质作品需电子化处理后以电子文档方式投送参赛,JPEG格式,照片文件命名方式统一为“所在单位-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及序号”。组照每组4幅~10幅,文件名需编写顺序号。多张照片拼成1个图像文件的视为1幅作品。专业组、非专业组作品: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所有数码照片需提交原始图像电子文档,胶片拍摄作品在答辩时提交作品底片。网络组作品:照片像素在1.5-2M之间。

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仅限1位、指导教师数仅限1位。每件作品仅可参加一个组别中的一个类别的比赛,在不同组别、类别中重复参赛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已投网络组的作品如被学校选送参加专业组、非专业组比赛,需退出网络组比赛并在汇总表中声明,如不作声明,则按重复参赛处理。

专业组、非专业组:不接受个人投稿,各参赛院校通过校内竞赛选拔优秀作品,刻光盘统一寄送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摄影竞赛办公室,并提交参赛高校盖章的作品汇总表原件。邮寄作品请妥善包装,以免途中损坏。

网络组:只接受个人网上投稿。由作者通过腾讯•大浙网的“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摄影竞赛”专题网页投稿并网上提交参赛报名表。

3、评比方式

建立高校专业教师和业界专家组成的专家库,评委从专家库中产生。采取评委回避制,直系亲属参赛者须自行回避不担任竞赛评委。评比设观察员和仲裁委员会,观察员负责对竞赛过程的监督,仲裁委员会负责对投诉意见的审议、作品的复议和获奖裁定。

从主题表达、艺术感染力、作品质量3个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比。评分点包括作品标题,思想内涵,艺术观念,摄影创意,画面构思,审美情趣,主题表达的准确完整性,信息量;画面形式感,拍摄技巧,瞬间把握,光影构成;拍摄难度,拍摄技术纯熟度,影像制作精度等。

专业组、非专业组评比分初赛和复赛两轮进行。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审核,淘汰不符合参赛规程的作品。初评采用专家网评方式进行,评选出获奖和进入复赛的作品,并进行公示。获奖作品约占投稿数40%,其中约占投稿数18%的作品进入复赛。复评采用专家网评和现场答辩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评审专家评定一、二等奖奖次。每件作品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由参赛者结合PPT简要介绍作品构思、创作过程,进行作品原创性解释和作品自我评析,回答专家提问,胶片作品须提交作品底片。经公示后公布获奖名单。

网络组评比分初赛和复赛两轮进行。腾讯•大浙网负责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审核,淘汰不符合参赛规程的作品。初评采用网上投票的方式进行,得票排序前48的作品进入复赛,并进行公示。作品进入复评的作者须提交能证明本人符合参赛资格的证明文件。复评采用专家网评的方式进行,由评审专家评定奖次。经公示后公布获奖名单。

第五章 参赛要求

1、所有作品须为国内高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的原创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对于违反各个摄影类别通行标准和基本规范,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若有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或争议,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与竞赛主办方无关。

2、作品上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纪实摄影作品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除适度的影调、色彩、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其他类别作品的画面主体和画面的主要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使用非本人拍摄的素材仅限于画面局部和次要部分,且须在作品汇总表或参赛表中加以说明并在投稿时提供所使用的非本人拍摄素材的电子图像文件。

3、竞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公开出版、展示、展览、推广宣传和在有关媒体进行报道等非赢利性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一经投稿即被认为作者完全同意本参赛要求。对违反本参赛要求的作者,竞赛委员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或撤销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学校。

第六章 参赛费用

专业组、非专业组参赛费用由参赛学生所在院校承担,每件参赛作品收取70元参赛费。复赛现场答辩的来往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各校自理。网络组不收取参赛费用。

参赛费用由参赛单位统一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到竞赛指定账号(在电汇或转账单上请务必注明“摄影竞赛报名费”),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必须写全称):浙江传媒学院

银行:建行经开支行

账号:33001617735056000023

第七章 奖项设置

专业组、非专业组作品分组、分类设奖。网络组获奖作品共计18件,其中每一类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第八章 异议、申诉和处理

本竞赛设立异议制度,比赛结束后在竞赛网站上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在发现违反竞赛规则或竞赛不公的行为后,参赛院校和个人可以向摄影竞赛组委会进行申诉。申诉报告必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提交,并且要有申诉者签名及所在学校盖章。由仲裁委员会负责对申诉进行复核,并与竞赛秘书处协商后作出答复。在此基础上,对申诉所涉及作品的竞赛名次进行再次评定。专业组和非专业组,违反竞赛规程和纪律的学校和参赛作者,如有抄袭、弄虚作假等现象,将被取消竞赛成绩,并通报全省高校,情节严重的建议按校纪校规处分。网络组,违反竞赛规程和纪律的参赛作者,如有抄袭、弄虚作假等现象,将被取消竞赛成绩,并通报学生所在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