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创业团队:
经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公开路演评审,现将绘梦蓝创空间2023年第1期创业项目路演答辩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创业学院书面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创业学院205;联系电话:87557147)
创业学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