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所在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创业学院关于2023年“校聘高级岗位”评议推荐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7 15:53:15阅读次数:)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校聘高级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浙财大〔2023〕268号)文件要求、《关于做好2023年“校聘高级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和《创业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校聘高级岗位”评议推荐工作的通知》,经学院“校聘高级岗”评议推荐组和监督组审议表决,现将学院2023年“校聘高级岗位”评议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推荐申报对象:刘亚辉

推荐申报岗位:校聘教授(教学科研并重型)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日-10月7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创业学院205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6732663。


创业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