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校聘高级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浙财大〔2023〕268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做好2023年“校聘高级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我院刘亚辉同志申报“校聘高级岗位”:校聘教授。现对以上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9月25日。联系电话:0571-8673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