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本科在校学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和转换办法(试行)》(浙财大〔2017〕195号)文件精神,创业学院于本学期第15-16周开展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现将2019-2020-1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0年1月8日-14日),公示期后,认定的学分将上传第二课堂系统。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唐老师 0571-86732663。
附件内的创新创业学分仅包含创业学院负责认定的创新创业竞赛类、创业实践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类、专利发明类以及课程类创新创业学分。
具体认定名单见附件1。
创业学院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