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所在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三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3 11:00:41阅读次数:)

各财经高校:

为进一步激发财经院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财经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财经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交流平台,定于2018年7-9月举办“建行杯”第三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立创新创业时代潮头,谱财经学子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发挥财经院校学科特点,深化财经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财经院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激发创新创业创优热情和动力;推动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财经院校体系”建立,促进财经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交流与合作。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财经分会

承办单位: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协作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青年创业学院

协办单位:湖北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武汉市洪山区招才局

武汉市洪山区科经局

冠名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

四、参赛对象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其团队负责人须为财经类高校或其他院校经济类、管理类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或毕业3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6月之后毕业)。

2.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允许跨校组建团队。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计划或正在运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银奖及以上项目,以及第一、二届财经高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不得再次报名参赛。

五、大赛赛道及项目要求

本届大赛设立主赛道与“乡村振兴”专项赛道两个赛道。

(一)主赛道

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别分为“金融+”和“服务+”创新创业项目。“金融+”创新创业项目应立足传统和新兴金融行业,通过金融工具、金融技术探索金融服务创新;“服务+”创新创业项目应围绕“服务+”行业,通过服务创新,构建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

(二)“乡村振兴”专项赛

“乡村振兴”专项赛道项目立足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从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金融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助农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本赛道鼓励在原有项目计划报告书的基础上,结合暑期相关社会实践活动参赛,着重体现该项目在实践中对乡村振兴的帮扶作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大赛流程

7月1日:官方网站(http://cjcy.zuel.edu.cn)开通,线上报名通道开启;

8月20日前:初赛报名截止,线上报名通道关闭;

9月7日前:初赛,学校自行组织,每校可推报不多于3个(含3个)项目参加复赛主体赛,1个项目参加“乡村振兴”专项赛。

9月15日前:复赛,评选出80件左右作品来汉参加决赛;

9月27-29日:决赛,入围决赛的项目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现场比赛,角逐主体赛、专项赛的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

七、奖项设置

(一)主赛道

特等奖(1名),奖金50000元,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一等奖(5名),奖金各1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10名),奖金各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14名),奖金各3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乡村振兴”赛道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6名),奖金3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另评选出10家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老师若干,颁发获奖证书。

八、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业学院 李老师、余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7068、027-88386542

电子邮箱:epc_zuel@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团委(创业学院)

第三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

大赛组委会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