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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大赛(创业计划类)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3 16:20:38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的要求,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大赛创业类竞赛正式开始。本竞赛由经济学院承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在校生项目可申报该组。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在校生项目、毕业五年内校友项目、教师(师生共创)项目可申报该组。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在校生项目、毕业五年内校友项目、教师(师生共创)项目可申报该组。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在校生项目、毕业五年内校友项目、教师(师生共创)项目可申报该组。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凡我校往届一等奖获奖项目可以直接入围我校互联网+选拔赛终审(仍需登录系统报名)。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暨“百校双创进千村”活动。参赛团队需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四、国际赛道

留学生组赛道参赛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留学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成员中中国籍学生不超过2人。参赛申报人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报名的同时,发送项目材料至竞赛办公室邮箱:jjxuechuang@163.com。材料命名:项目名称+留学生组。

二、赛程安排

(一)初赛

初赛项目按附件要求制作项目BP,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校生组登陆竞赛网进行报名(cy.ncss.org.cn)并上传材料。校友组及教师组还需报送项目至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汇总后报送至竞赛办公室,学院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jjxuechuang@163.com。

竞赛办公室将于5月8日前评选出参加校复赛的项目,并通知所属学院及竞赛团队。

(二)复赛

各入围复赛团队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BP及项目计划书打包上传至报名系统,竞赛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参加复赛的项目进行文案评审,确定决赛项目和三等奖项目。

(三)决赛

决赛在2018年5月29日举行。

入围决赛项目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至竞赛办公室(经济学院6号学院楼315办公室),答辩PPT发至邮箱:jjxuechuang@163.com。

决赛项目由评审委员会举行公开答辩评审,确定一等奖项目、二等奖项目。

三、奖励及后续支持

(一)奖励

根据参赛情况,大赛拟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6名。奖励办法如下表。

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计划类)奖励办法

奖级

学生团队奖励

指导教师团队奖励

一等奖

奖金1000元

获奖证书

奖金1000元

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二等奖

奖金600元

获奖证书

奖金600元

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三等奖

奖金300元

获奖证书

奖金300元

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校友创新创业种子基金(创业项目孵化)管理办法》,在创业类竞赛中选拔若干项创业项目做重点孵化,配套1-5万元不等的项目孵化基金用于项目培育。

(二)后续支持

1.获奖项目根据名额和成绩选送国家级A类竞赛、省级A类竞赛及相关类型社会竞赛。

获奖项目对口选送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和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省级), “挑战杯”(创青春)系列大赛(省级A类和国家级A类)、“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省级A类和国家级A类)和职业生涯规划与创新创业大赛(省级A类)

2.创业计划类竞赛获奖项目,符合项目孵化要求的,签署相关协议后,可免费入驻学校创客空间。

联系人

费老师电话:86735887

杨同学电话:18758883323/683323

汤老师电话:86732663

特此通知

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实施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