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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关于2026年度创业培训讲师课酬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1-04 09:23:41阅读次数:)

为规范创业培训师资及考评工作费用管理,保障创业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杭州市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6年度创业培训讲师课酬、考评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创业学院承办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或委派开展的创业培训项目中,承担授课任务的创业培训讲师及承担考评任务的考评员。

二、费用标准

项目

标准

说明

创业培训讲师课酬

1000—1500/人/天

标准为税后标准。

考评员考评费

480元/人/场

标准为税后标准。

三、支付要求

1. 讲师、考评员应按规定完成相应授课或考评任务,经学院审核确认后办理费用结算。

2. 讲师课酬、考评费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严禁以现金方式结算。

3. 学院应在完成审核及财务报销程序后,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

4. 本标准公布后,原则上在2026年度内不作调整;确因政策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学院将按规定另行公示。

四、执行时间

本标准自公示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特此公示。




浙江财经大学创业学院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