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创业培训师资及考评工作费用管理,保障创业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杭州市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6年度创业培训讲师课酬、考评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创业学院承办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或委派开展的创业培训项目中,承担授课任务的创业培训讲师及承担考评任务的考评员。
二、费用标准
项目 |
标准 |
说明 |
创业培训讲师课酬 |
1000—1500/人/天 |
标准为税后标准。 |
考评员考评费 |
480元/人/场 |
标准为税后标准。 |
三、支付要求
1. 讲师、考评员应按规定完成相应授课或考评任务,经学院审核确认后办理费用结算。
2. 讲师课酬、考评费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严禁以现金方式结算。
3. 学院应在完成审核及财务报销程序后,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
4. 本标准公布后,原则上在2026年度内不作调整;确因政策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学院将按规定另行公示。
四、执行时间
本标准自公示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特此公示。
浙江财经大学创业学院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