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大创〔2025〕1号)》和《关于组织2026上半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2024年、2025年立项的须结题项目,以及部分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进行了验收。经评定,51个项目通过结题验收,1个项目不合格,另有15个项目未参与结题终止。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项目验收通过后,将按计划发放结题经费并认定相应第三课堂学分,结题团队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按程序认定转换创新创业学分并替代部分模块课程学分;项目被终止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在校期间不得再次申请新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2年内不得指导新的国创项目,请各二级学院、各项目组严格落实管理要求,共同做好后续监督与规范管理工作。
创业学院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