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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学院关于组织创业校外实践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0 09:32:22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的融合,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创业学院将于本学期组织创业校外实践学分认定,具体如下:

一、认定标准

二、认定流程

1. 请相关负责人于第四周周日(3.16)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公司财报等可证明公司正常运营的支撑材料)。

2. 创业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进行学分认定。

3. 创业学院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公示没有异议的,将认定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学生获得创业实践学分。

报名二维码如下: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创业学院文化中心205办公室,电话:86732663。




浙江财经大学创业学院

2025年2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