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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和工作室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2 13:48:38阅读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各位教师、同学:

创新创业教育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创业型”四型人才的重要抓手。为表彰先进,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工作、教职工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进一步营造学校创新创业氛围,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教师)”、“优秀双创工作室”系列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1. 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学生)

面向浙江财经大学在校学生,奖励在创新创业活动组织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含校大学生创业创新联盟成员、创业社团成员、各二级学院双创工作室成员、创业班委等。

2. 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教师)

面向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奖励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表现突出的教职员工,含创新创业教育任课教师、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含参赛和创业实践)指导老师、学院负责创新创业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教师、学院双创工作室教师等。

3. 优秀双创工作室

2021年立项的首批及第二批浙江财经大学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室,名单详见附件4。

二、评选条件

1. 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学习优良,品行端正,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处分记录;

(3)热爱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围绕学生创新创业积极组织、参与我校各类双创活动工作,且表现突出;

(4)学生社团、工作室等组织考核成绩优异,能够认真执行组织建设管理的要求,工作能力强,有奉献精神,成员认可度高。

2. 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教师)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各项工作和活动,积极倡导和开展创业教育;

(2)积极开展创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负责或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或参与过创新创业相关课程授课,或直接指导过至少一个创新创业项目或社团;

(3)热爱大学生创业教育,热心从事创业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业务熟练,业绩突出,工作积极具有主动性和前瞻性;

(4)积极实施创业教育,积极承担学生创新创业讲座、论坛、组织有影响力创客活动、创业项目和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著。

3. 优秀双创工作室

(1)建立较为完善的意愿创业学生的遴选机制,明确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机制,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

(2)开展常态化的创客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5次面向学院师生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如创客沙龙、创业交流、项目指导会等活动;

(3)开展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工作,每年挖掘孵化不少于10个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4)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主办的创业大赛、讲座、论坛等创业活动;

(5)创新创业教育是学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应给予相应资金和政策支持。

(6)其他符合《浙江财经大学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文件(附件5)要求的条件。

三、评选流程

1.申报人填写相应表格上报

(1)相关学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其他证明材料(如社团组织考核记录),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上报;

(2)相关教师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教研单位同意推荐后上报;

(3) 双创工作室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室年度考核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推荐后上报;

2.学校评审组对推荐候选人及工作室进行评审,拟评选后在网站公示;

3.学校对评选的先进个人及工作室进行表彰奖励。

四、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1. 各单位于2022年12月6日16:30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创业学院205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uyue@zufe.edu.cn。

2.已于2021年度获评的学生、教职工和工作室原则上不再参评。


联系人:鲁玥,文化中心205办公室,电话:86732663。

创业学院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