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创业学院将于本学期中组织创业校外实践学分认定答辩,请相关负责人于第八周周日(4.17)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应材料。
校外创业实践
企业法人经营公司一年以上
4
创业学院审核相关材料
合伙人获得相应学分的50%,限3人申请。
企业法人经营公司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3
企业法人经营公司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1
取得地方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或进入地方创业基地
2
报名二维码如下:
浙江财经大学创业学院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