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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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学院关于组织创业校外实践学分认定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3 09:30:12阅读次数:)

各学院:

创业学院将于本学期中组织创业校外实践学分认定答辩,请相关负责人于第八周周日(4.17)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应材料。

校外创业实践

企业法人经营公司一年以上

4

创业学院审核相关材料

合伙人获得相应学分的50%,限3人申请。

企业法人经营公司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3

企业法人经营公司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1

取得地方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或进入地方创业基地

2


报名二维码如下:




浙江财经大学创业学院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