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和转换办法(试行)》的规定,2020年9月30日,创业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召开创业实践学分答辩会,对马海洋(170104200217、17计算机)、蔡锦焱(170101300101,17财务)的创业实践情况进行了材料审查和答辩。经过认真核实和比较全面的了解,答辩组同意给与马海洋认定创业实践学分4分,给与蔡锦焱认定创业实践学分4分。
公示时间:2020年9月30 -2020年10月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创业学院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提倡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要有具体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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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学院
2020年9月30日